【信息发布时间:2023-09-27 17: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新海初级中学科苑路校区新建工程10KV临时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新海初级中学科苑路校区新建工程 已经 海行审投〔2023] 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财政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连云港市金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 新海初级中学科苑路校区新建工程10KV临时配电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标段名称: 新海初级中学科苑路校区新建工程10KV临时配电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科苑路西、凤舞路南;
3、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683168.59 元 ;
4、招标范围:以总承包方式负责完成该工程施工图纸所有显示的工程内容、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工作内容以及投标人在踏勘现场后根据自己的经验认为必须实施的但图纸和招标文件未阐明的内容,包括设备、材料采购及施工至符合当地供电部门验收要求,具备工程送电条件后移交至建设单位。
5、工期:2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
(一)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式: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
(二)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实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项目负责人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1.4.3 情形之一。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7、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3年03月-2023年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4)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人员等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 9 月 27 日至2023年 10 月 10 日;
4.2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3年 9月 27 日至2023年 10 月 10日。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85861319】
4.3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中有有关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等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由投标单位支付。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 10月 12 日15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一)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招标控制价。
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 采用以下方法确定入围投标人: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G1(G1值为10%、15%、20%)最低投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代理人员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评标结束后,除确认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而改变。
(二)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分采用百分制,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基准价的确定:按“苏建招办[2017]7号”文规定,评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开标时由招标代理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在下列三个评标办法之中随机抽取一个评标方法进行评标。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数,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代理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代理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2=90%。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注:(1)评标结束后,除确认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而改变。
(2)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招 标 人:连云港市金海建设管理有限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
公司 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科创城3号楼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观筑大厦A座10楼
邮 编: 2220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钱 部 长 联 系 人: 冯 工
电 话: 18036672968 电 话: 0518-85602023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技术支持电话 公司客服 |
0518-85861319 4009980000 |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无效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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