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10-09 17:0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工业和信息化局批准建设,备案证号:连工信备(2022)1号,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款(资金来源),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普通设备第二十一期采购招标碳钢管采购(二)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有110万吨/年联碱生产装置(包括80万吨/年重质纯碱装置、30万吨/年轻灰装置、110万吨/年农业氯化铵装置)、4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包括45000Nm3/小时空分装置)、100万吨/年真空制盐装置及与之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项目总投资约582805.24万元。
本标段为:普通设备第二十一期采购招标碳钢管采购(二)。
2.3 招标范围:
卖方需提供本项目所需碳素焊接钢管,总计1700吨左右,重量以实际过磅数为准。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技术附件)”。
规定本项目所需焊接钢管的生产厂家范围为:天津友发、唐山京华、张家港沙钢、天津华岐、邯郸正大、衡水京华、江苏玉龙、中原管道、番禺珠江钢管、河北天创、河北神舟、靖江特钢、河北鑫源泰、河北凯玛来(附质量证明文件)
2.4交货期:2个月。具体交货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
交货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车板交货)。
2.5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1000万元,超过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2.6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项目货物、进行项目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本项目接受生产商或代理商(出示资质证明)或流通商投标。
3.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产品技术先进、质量优良、性能稳定。
3.3投标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0年1月1 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以合同签订及发票出具日期为准)具有单笔钢材(钢管或钢板或钢制型材)合同金额为8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
说明:投标人相同产品的业绩,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和相应的发票为准。合同内容应能体现货物为钢材(钢管或钢板或钢制型材)产品(必须提供合同和发票的原件扫描件)。
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进行业绩考察,如发现投标人业绩与实际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4投标单位拟报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3年3月-2023年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确定的委托代理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6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综合交易”选择“综合交易”行业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 10时 00分(北京时间)。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3年10月23日 10时 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上传。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且是最新的:
7.1营业执照;
7.2如为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需提供资质证明;
7.3投标人承诺书;
7.4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授权代理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3年3月-2023年8月)。
7.5 投标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0年1月1 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以合同签订及发票出具日期为准)具有单笔钢材(钢管或钢板或钢制型材)合同金额为8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
说明:投标人相同产品的业绩,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和相应的发票为准。合同内容应能体现货物为钢材(钢管或钢板或钢制型材)产品(必须提供合同和发票的原件扫描件)。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以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料,必须体现证件的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并保证清晰完整。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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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A:商务部分(1分) B:投标报价(99分) 投标人得分=A+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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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A.商务部分 (1分) |
商务响应(1分) |
投标人总交货期每提前7天的加0.5分,最多加1分。 |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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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投标 报价 (99分) |
投标报价 (99分) |
1、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1)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基准价。 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备注: 1.以上各项评分内容,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对应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受最低评分标准限制,可予以零分计算。 2.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 3.评委个人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表规定赋分时,该打分作废,不计入汇总分。 4.各种计算采用插入法,最终综合得分均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平碱路99号
联系人:马工
招标代理名称:江苏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凤凰国际大厦12楼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8-85112329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7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二份副本五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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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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