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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工程】关于连岛中心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护岸加固工程施工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08-29 11:0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岛中心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护岸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岛中心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护岸加固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补奖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国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岛中心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护岸加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西连岛;

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护岸加固 987m,其中直线段护岸128m,弧线段护岸 859m。护岸前沿锚泊区按100-200HP渔船的锚泊标准建设,设计底标高为-4.0m。

2.3工期: 2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4最高限价:33131672.00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2.5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满足设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2)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有效的版本。

(3)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人民币1500万元及以上的护岸工程(或防波堤工程)施工项目类似业绩。

注:1)投标人须将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交/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工程造价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法人章,否则不予认可。

3)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示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4)项目经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项目经理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或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一)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无在岗项目是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任职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5)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拟投入该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1人。

(7)本工程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须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连续缴纳不少于3个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8)设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船舶设备须至少2500m3/h或以上绞吸船1艘。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要船舶设备的所有权证书、技术性能指标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的均不予认可。

如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船舶为外租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租用船舶的租赁意向书和该船舶的主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的均不予认可。

若出现母公司投标中拟投入的主要船舶设备等属于子公司所有的情况时,投标人除了按上述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外,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母子公司关系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的均不予认可,视为缺失。

(子公司的船舶设备可视为母公司自有,母公司的船舶设备不视为子公司自有,子公司之间的船舶设备相互不视为自有;融资租赁方式视为自有。)

(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经理(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05日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农业工程(农田建设)】—【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领取”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招标文件领取”,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农业工程(农田建设)投标人操作手册”;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招标文件领取”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何工:18452501766】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0元。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下载文件。(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4.4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

注: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

(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连云港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连云港不见面交易系统地址:http://218.92.36.85:818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连云港市不见面交易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经理)提前进入不见面交易系统,根据操作手册(请在办事指南中的“下载专区 ”中下载 ),进行签到(注 1.开标时间到了之后不能签到;2 请确保电脑带有摄像头),开标前一小时可以签到。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再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 ,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 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招投标平台运行无故障。

(5)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 及 11 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注:投标人在签到时,需填写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务必能打通,否则答疑联系不上,产生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勘查现场。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安全风险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潜在投标人无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已经对本项目的总体情况、工作难度、条件及当地的有关情况获得了解,并应认为潜在投标人已充分了解了自己中标后有可能承担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7.资格审查

7.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 (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必须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

(6)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7)项目经理任职承诺书;

(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9)专职安全员人员证书;

(10)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12)设备要求;

(13)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4)信用中国查询(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1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9.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连云区阳光国际大厦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803668288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国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青圃路8号海州区盛世常宁科创园6号楼2楼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17372937711    

重要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3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关于启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根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对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实现市场主体“一次注册、全省通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完成与全省统一主体库信息系统的对接工作,将于2025年5月6日启用全省统一主体库,原有主体信息库同步关闭,各市场主体可登录全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请各市场主体提前登录、注册全省统一主体库,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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