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5-12-09 16: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危险品道路救援制式车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危险品道路救援制式车采购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一八六应急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连云港徐圩新区
2.2项目名称:危险品道路救援制式车采购;
2.3最高投标限价:15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该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时,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2.4供货期: 180 日历天,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6招标范围:采购1辆危险品道路救援制式车,具体要求详见任务书。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5年9月-2025年11月由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5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至少承担过一个器材消防车的供货业绩。(器材消防车:主要装备各种消防器材并放置和固定在器材箱内,用于向灾害现场运送器材的消防车。可包含危化品道路救援车。)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的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合同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没收投标保证金,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提供的扫描件必须清晰。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类似项目的项目内容、合同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则需补充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业绩合同金额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合同金额认定的依据。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1 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3.8.2 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定标候选人;在拟定中标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拟定中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8.3 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不出借挂靠资质、所有投标材料均为真实有效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8.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7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5.2 逾期上传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有效的:
6.1营业执照;
6.2制造商资格声明;
6.3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4投标人承诺书、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6.5业绩证明材料;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有投标人务必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1.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7.1.2评标入围方法: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入围。
注:除确认评委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
7.2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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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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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分值构成 (100分) |
投标报价: 43 分; 技术响应: 30 分; 商务响应: 3 分; 售后服务: 6 分; 项目实施方案:10 分; 业绩: 8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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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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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分值)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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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1) |
投标报价 (43分) |
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5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上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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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2) |
技术响应 (30分) |
设备技术参数响应: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要求,在技术偏离表中对应逐项填报偏离情况以及拟投入的品牌、型号等,以便评委打分。带“★”条款为实质性参数指标、带“▲”条款为重要参数指标,以上参数指标不允许有负偏离,若出现负偏离,本项得零分。 1.除技术要求中标“★”和标“▲”的参数指标外,所有参数指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的得26分,参数指标每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2.对带“▲”的重要参数中发电机功率、发动机额定功率两项指标进行横向比较,产品参数每项最优的加1分,最多加2分。 3.所投产品车型具有工信部公告的,得2分。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未提供此项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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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3) |
商务响应 (3分) |
供货期响应: 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供货期相比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供货期(180日历天),每提前20日历天加1分,最多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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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4) |
业绩(8分) |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90万元以下的器材消防车供货业绩(器材消防车:主要装备各种消防器材并放置和固定在器材箱内,用于向灾害现场运送器材的消防车。可包含危化品道路救援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2分。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90万元及以上的器材消防车供货业绩(器材消防车:主要装备各种消防器材并放置和固定在器材箱内,用于向灾害现场运送器材的消防车。可包含危化品道路救援车)。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8分。 注: (1)以上1、2共计最多得8分。 (2)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的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合同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没收投标保证金,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提供的扫描件必须清晰。 (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类似项目的项目内容、合同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则需补充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4)业绩合同金额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合同金额认定的依据。 (5)资格审查业绩不作为评分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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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5) |
项目实施方案(10分) |
针对本项目制定详细的总体实施方案,包括设备供货方案(2分)、验货方案(4分)、调试及试运行方案(4分),最高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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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6) |
售后服务(6分) |
1、技术培训方案(4分) 针对本项目特点,结合招标人的需求,制定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计划、培训对象、培训团队配备等技术培训方案,最高得4分。 2、质保期服务方案(2分) 本项目整车免费质保期为一年,在此基础上,免费质保期每增加半年加0.5分,最多得2分。 注:提供的质保期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须上传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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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售后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评委评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售后服务(质保期服务方案除外)、项目实施方案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中标后招标人保留对中标投标人的上述所有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查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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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3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如发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82256030。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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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连云港一八六应急服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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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云湖水岸20-1号楼 |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创投服务中心220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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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22000 |
邮 编:22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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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于工 |
联 系 人:王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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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9895602123 |
电 话:187955137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