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7-09 16:0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东海县双湖建筑用片麻岩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EPC+O)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双湖建筑用片麻岩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已由东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东海政务备[2024]1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海县创岩矿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东海县创岩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矿区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东海县双湖建筑用片麻岩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EPC+O) (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永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东海县山左口镇双湖村
2.1.2建设规模:东海县创岩矿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07月26日成交东海县双湖建筑用片麻岩矿采矿权,矿区位于东海县山左口镇双湖村,矿区面积约为0.129平方公里,开采标高:+70米至+30米。建筑用片麻岩地质资源量294.8万立方米(约766.4万吨),建筑用砂资源量矿石量67.1万立方米(约171.6万吨,含砂率70.7%)。本项目年开采规模59.33万立方米(约154万吨),建设内容为采矿工程、矿石加工工程、公用工程及配套辅助设施等。
2.1.3最高投标限价:26202.15万元
(1) EPC工程总承包费最高投标限价:1788.15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404.60万元,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354.00万元,基建费最高投标限价:1029.55万元。
(2)运营费最高投标限价:24414.00万元。其中:综合开采加工费(含加工厂现有设施改造与相关设施新建)最高投标限价:23010.00万元(综合开采加工费单价最高投标限价:29.50元/吨,砂石产品总量暂按780万吨计算,结算以实际综合开采加工量为准);销售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1404.00万元(销售服务费单价最高投标限价:1.80元/吨,砂石产品总量暂按780万吨计算,结算以实际销售量为准)。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设定的各项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及委托运营期要求:
(1)总基建期工期要求:300日历天,勘察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勘察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试运营期限: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经招标人同意后,进入试运营期,从试运营开始之日起90日内结束(项目具备正式运营条件并经招标人同意进入正式运营期)。
(2)委托运营期:暂定5年,试运营周期结束经招标人同意后进入正式运营期,至本项目矿石原料开采结束并销售完结、完成矿区生态修复、符合矿山闭坑条件之日结束。
2.1.5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
(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勘察设计内容满足招标人和项目建设需求,勘察设计成果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勘察设计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达到国家和地方关于矿山建设工程的相关要求,通过当地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和批准,取得相应行政许可或批复。设计使用年限满足规范要求,满足项目使用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保证工程通过质监站、当地公安、消防、人防、供电、民政及主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具体验收要求,并一次性达到城建档案馆存档要求。
(3)绿色矿山要求按照《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1 号)、《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6-2018)、《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等8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苏自然资规发〔2025〕3号)执行,达到省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矿山正式投产后1-2年内应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实,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和相关工作。
(4)工程设备材料的质量标准:工程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工程所用器材、设备、材料及规格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同时满足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技术要求。所有设备、材料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5)成品骨料及成品砂的质量标准:成品砂应满足《GB/T14684-2022建筑用砂》国家标准;成品碎石满足《GB/T14685-2022建设用卵石、碎石》国家标准。
2.2招标范围:包括勘察设计(不含外部电源、外部供水、河流改道等外部工程勘察设计)、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基建期矿山建设及公用工程建设、矿山运营等。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2.1勘察设计
本项目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不含外部电源、外部供水、河流改道等外部工程勘察设计),含地质勘查(勘探)、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① 完成矿区地质勘查(勘探)、露天采场边坡工程勘察、加工厂场地工程勘察、露天采场边坡稳定性分析等;
② 完成矿山的初步设计(含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包括基建平台、矿山运输道路、采矿运输设备配置、矿山排水、矿山供配电及配套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等;
③ 完成加工厂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包括加工工艺、工艺设备配置、生产厂房以及进场道路、配电房、值班房、中控室、废水系统等配套辅助设施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完成后续服务(含各项成果的评审、论证、报批、报建)以及矿区、加工厂改造所涉及的相关专项报告的编制、审查、论证、报批等。
2.2.2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完成编制采矿工程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应急预案、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协助招标人完成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并上报应急管理部门,协助办理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手续;完成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完成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防洪评价(若涉及河道管理需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节能审查验收报告、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若项目涉及地质灾害易发生区审批用地时需编制)等;上述成果须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或批复(若有相关要求)。
2.2.3基建期矿山建设及公用工程建设
矿山矿界围栏设置;基建剥离(含清表)及基建平台修建;矿界内开拓运输道路修建;矿界至加工厂的运输道路修缮;矿区的给排水、供配电等配套工程;水土保持、安全设施、环境保护、职业病防护设施等专项工程;矿山内安全警示牌、道路指示牌、平台标识牌等相关标识牌的制作与安装;矿山通过建设验收所需的其他建设内容等。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确认的初步设计(含矿山安全设施设计)为准。
2.2.4矿山运营
(1)采矿工程(矿山开采)
矿区开采期内包括穿孔、爆破、二次破碎及装车、运输、卸矿等生产工序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及与采矿工程相关的所有辅助性工作(作业区域内工作平台安全挡墙的修筑及排水设施修筑、维护,开采过程的安全防护措施,平台之间的联络工程,采场作业场地平整、工作面清理、运输道路维护保养及排水、临近最终边坡的控制爆破及边坡修整、给排水、供电、照明、监控、车辆清洗设施、地磅房等内容)、矿山地质与环境防治及监测(包括但不限于临界边坡、爆破及环境 监测等内容)及矿山开采期间的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管理、绿色矿山建设(省级标准)、生态修复、土地复垦、水土保持等相关工作。
(2)矿石加工工程
加工区施工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加工厂现有设施改造与相关设施新建,加工区的给排水、消防、防洪、防雷保护、水处理、供配电等配套工程;自行配备开采设备、生产性主辅设备、系统性配套设备、运输设备以及为保证达产目标所发生的全部施工工程和全套设备(含办公场所、生活区及车辆等各项设施设备)等。
原矿接收与储存管理;生产线设备操作;生产技术指标控制;矿石加工所需全部材料的采购、储存、领用管理;安全环保与职业卫生等管理;矿产品储存与管理等。
(3)矿产品销售
作为招标人的销售代理人,负责矿产品对外销售、客户接洽、合同签订、发货控制等工作,矿产品的销售价格由招标人确定。
(4)配套辅助设施设备维护与维修
开采设备、生产性主辅设备、系统性配套设备、运输设备等全套设备(含办公场所、生活区及车辆等各项设施设备)的配备、维护、维修;供配电、给排水、通信、运输道路等相关设施的管理、检修、保养等。
(5)其他服务
运营过程中涉及到的审批及相关延伸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爆破方案、火工品(炸药、雷管等)审批和安全等服务。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由具备下列资质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运营单位组成联合体:
a.勘察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b.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材行业(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c.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d.运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3.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
3.3.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注:本次招标不接受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3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授权代理人。
3.3.4投标单位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6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部门从事勘察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3.5总承包项目经理及联合体各成员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a.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25〕12号、连建发〔2025〕182号执行。投标企业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申请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申请人承诺书”)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b.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c.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d.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合同归集(配备)时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申请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e.本工程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申请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申请人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注: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申请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担保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f.在“应急管理部官网”网站(https://zwfw.mem.gov.cn/zwthlw/pages/hlwmh/yyfw/qyaqscxycx/qyaqscxycx_index.html) 中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应急管理部官网查询记录为准)。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由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运营单位组成不超过4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权利义务,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本项目招标采用一阶段开标、两阶段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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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编 列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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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方案设计文件: 35 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 分 项目管理机构: 2 分 工程业绩: 2 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 5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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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4%(具体数值为3%、3.5%、4%,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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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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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 分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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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1.1方案设计文件(35分) |
1.项目认识和总体设计思路 (2分) |
对项目现状及特点分析合理,具有针对性,对招标项目的认识理解到位、总体设计思路清晰,设计优化方案措施或建议具有建设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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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勘察方案 (3分) |
勘探、勘察内容符合项目特点,方法及措施阐述完整、合理,方案具有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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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总平面布置方案 (3分) |
场址选择合理,矿山和加工区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有特色;总图布置满足矿区和加工区生产、运营的需求,物流和人流出入口设计合理,竖向设计、道路设计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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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矿山开采方案 (5分) |
针对矿区矿体赋存条件和开采技术条件,设计的开采方式、采矿工艺、境界圈定、资源利用、开拓运输方案、矿山排水、基建工程等方案合理可行、有针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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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工工艺方案 (6分) |
产品方案设计合理;生产工艺兼顾可行性和经济性,符合矿石特性、工艺流程畅通,具有较好的市场适应能力;生产工艺配置符合招标人的要求,具备技术先进性和实用性;粉尘控制、仓储发运等辅助设施专业设计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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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土建及公用工程 (3分) |
方案满足招标人要求、符合规范要求,针对性强,满足项目生产运营需求;厂房空间设计满足生产工艺,生产车间与工艺设备布置配套性好;给排水、供配电与电动化方案合理可行,水量消耗和负荷计算结果可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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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设备方案 (3分) |
采矿设备和加工设备选型合理可行、满足招标人要求,具有先进、安全、可靠、节能、环保、运行成本低等特性,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技术指标与参数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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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2分) |
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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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设计深度 (4分) |
设计文件内容及深度符合本项目招标人要求和《建材矿山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标准深度规定》(GB/T 50820-2013)等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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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经济技术指标 (2分) |
项目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测算和分析合理,符合项目实际,相关清单完整,工程造价控制措施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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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2分) |
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内容详实、服务计划合理、服务质量可靠及保证措施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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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EPC+O工程总承包报价(52分) |
报价评审(50分) |
□方法一: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取值范围为3%、3.5%、4%为评标基准价,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过现场摇号机进行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2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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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注:报价与招标范围不一致、与方案不匹配或未按相关格式进行报价,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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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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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
1.总体概述 (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页数要求:10-15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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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页数要求10-15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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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管理方案 (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页数要求 30-40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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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管理方案 (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页数要求10-15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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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运营方案 (3分) |
1.对项目运营维护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矿山开采安全及员工健康安全保证措施,员工培训、预计产量目标、成本控制等方面)进行评分。(页数要求8-10 页) 2.对产品销售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推广方案、客户渠道拓展等)进行评分 。(页数要求2-5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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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不得超过上述页数要求,每超过1页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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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得0.5分,具有水工环或岩土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地质或采矿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1)上述人员不得同时兼任本项目机构其他岗位。 (2)上述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缴纳时间:2026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部门从事勘察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加盖公章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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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5) |
工程业绩(2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2分) |
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承担过年产120万吨及以上或合同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用石料类项目(EPC或运营(开采、加工)或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2分。 注: (1)如为工程总承包(EPC)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交)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如为运营(开采、加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运营合同。 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同时提供的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至少包括破碎车间粗碎或细碎车间)和成品库或联合车间等内容)为准,缺一不可。 (2)类似业绩时间认定: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运营(开采、加工)业绩以运营合同签订时间;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3)类似业绩金额的认定以原始合同签约价为准。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金额、工程内容、时间等。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6)因不同项目表述不同,类似业绩为“砂石”、“骨料”、“石料”、“机制砂”、“建筑用+某矿种”、“建筑石料用+某矿种”等砂石骨料项目均予以认可。 (7)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彩色扫描加盖公章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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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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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分/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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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设计文件合格分 |
合格分: 21(不少于设计文件总分值的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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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
在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 5 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方案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5 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如第一阶段有效投标单位数量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评审;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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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不带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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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9 日至 2026 年 7 月 16 日 23 时 59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 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8 月 11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9.1本次招标公告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东海县创岩矿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_江苏永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海陵东路118号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海陵东路309号东方银座2-309-11
联系人: 李新汉 联系人:王工
电话: 0518-80321982 电话:13961302272
传真: / 项目负责人:徐小卫
邮编: 222300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222300
电子邮箱: /
10.2异议渠道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投标人交易系统按要求进行异议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11.特别提醒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用CA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室(家得福双盛店旁边江苏银行电梯上楼)。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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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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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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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书丹 |
18651253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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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新点 |
新点软件客服 |
0512-58188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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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技术支持 |
0518-85861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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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新点造价软件 |
15896100880、15351850331(微信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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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A 名称:CFCA |
孙丽丽 耿立珍 客服电话 |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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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CA 名称:国信CA |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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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 |
下载和办理网址: http://cashare.cebpubservice.com/#/allActivated?tradingSystemCode=E3200005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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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暗标内容除外)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3.本项目计划分三期开展土地报批,用地指标正在办理中,请投标人投标时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