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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国道灌云北段征收项目房屋、地上附着物评估服务单位招标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1-12-16 10:0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33国道灌云北段征收项目房屋、地上附着物评估服务单位招标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编号:320723-ZHJY-GYZHJY20211116 

根据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灌云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233国道灌云北段征收项目房屋、地上附着物评估服务单位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候选人已经确定。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江苏鸿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江苏大公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江苏旺达行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房屋、附属物(%)

0.499

0.498

0.498

地上附着物(%)

1.499

1.498

1.497

房屋、附属物       (元/平方米)

4.99

4.98

4.99

项目负责人

魏红

吕礼伟

李贝

 

2、资格后审不合格名单及原因

序号

单位名称

资格后审不合格原因

--

--

--

 

3、废标及原因

序号

单位名称

废标原因

-

--

--

 

4、报价修正

序号

单位名称

修正原因

修正依据

修正前报价

修正后报价

--

--

--

--

--

--

 

5、所有投标单位得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价格分

商务+技术得分

总分

1

江苏鸿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59.98

36.2

96.18

2

江苏大公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59.95

30.42

90.37

3

江苏旺达行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59.95

17.24

77.19

6、拟确定中标人:江苏鸿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备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四;Q1值:10%。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16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公示期满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灌云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日  期:2021年12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