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6-04 10: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1台16吨内燃平衡重式叉车采购中标公告(公示时间:2026年6月4日-2026年6月8日,异议联系人,张涵竹,联系电话:0518-82382863)
一、评标结果:
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 合同段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预期中标价(元) | 综合得分 | 备 注 |
| 项目名称: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1台16吨内燃平衡重式叉车采购项目 | 三一海洋重工有限公司 | 950000.00 | 94.57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徐州徐工港口机械有限公司 | 960000.00 | 94.56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 连云港杭叉叉车销售有限公司 | 990000.00 | 93.48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二、无效标及其它说明:
1、浙江吉鑫祥叉车制造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整机铭牌,不符合“评标办法2.1.3响应性评审2、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招标文件中带“*”号部分)等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3.主要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3.3、设备总重量 ≤24000kg(提供整机铭牌)”,根据“3. 评标程序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人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经评标委员会一致决定,对浙江吉鑫祥叉车制造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2、济南尚雅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整机铭牌,不符合“评标办法2.1.3响应性评审2、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招标文件中带“*”号部分)等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3.主要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3.3、设备总重量 ≤24000kg(提供整机铭牌)”,根据“3. 评标程序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人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经评标委员会一致决定,对济南尚雅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南京合叉车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整机铭牌,不符合“评标办法2.1.3响应性评审2、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招标文件中带“*”号部分)等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3.主要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3.3、设备总重量 ≤24000kg(提供整机铭牌)”,根据“3. 评标程序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人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经评标委员会一致决定,对南京合叉车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