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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港务分公司墟沟西作业区9#库消防水炮系统更换

【信息发布时间:2026-06-25 16: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公示时间:2026年06月25日-2026年06月29日,异议联系人:王惠民,联系电话:0518-82388301

一、评标结果:

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合同段推荐中标候选人预期中标价(元)综合得分备  注
项目名称: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港务分公司墟沟西作业区9#库消防水炮系统更换连云港港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700225.58 94.11 第一中标候选人
江苏厚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26888.00 91.93 第二中标候选人
连云港港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732897.20 91.90 第三中标候选人

二、无效标及其它说明:

1、南京城新既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不足90天,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90天”,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3响应性评审标准5、投标文件偏差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无重大偏差)。一、初步评审1、评标委员会依据下列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经评标委员会一致决定,对南京城新既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2、连云港本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不足90天和项目经理b证日期过期,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90天”,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3响应性评审标准5、投标文件偏差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无重大偏差)。一、初步评审1、评标委员会依据下列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经评标委员会一致决定,对连云港本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徐州民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未从基本账户缴纳,不符合“2.1.1形式评审标准6、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3响应性评审标准5、投标文件偏差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无重大偏差)。一、初步评审1、评标委员会依据下列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经评标委员会一致决定,对徐州民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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