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易信息 > 国企采购 > 结果公告

连云港港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电子大棚大气颗粒物分布式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6-08-27 15:4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公示时间:2026年08月27日-2026年8月31日,联系人:王惠民,联系电话:0518-82388301

一、评标结果:

本项目作流标处理。

二、无效标及其它说明:

南京浦蓝大气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的委托期限低于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5、投标文件偏差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无重大偏差)”的要求,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评标委员会一致决定对南京浦蓝大气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剩余2家投标单位象新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和青岛镭测创芯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未发现存在具备竞争性情形,建议本项目重新招标。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