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10-29 08:4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新圩港码头有限公司2台3.5吨级叉车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9日-2026年11月2日,异议联系人:张涵竹,联系电话:0518-82382863)
一、评标结果:
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 合同段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预期中标价(元) | 综合得分 | 备 注 |
| 项目名称:连云港新圩港码头有限公司2台3.5吨级叉车采购项目 | 连云港杭叉叉车销售有限公司 | 295000 | 93.48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南京合力叉车有限公司 | 292800 | 93.29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二、无效标及其它说明:
1、昆山道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3.5吨及以上吨内燃叉车产品的销售业绩合同复印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资格评审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 至今完成过3.5吨及以上吨内燃叉车产品的销售业绩。备注: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经评标委员会一致决定,对昆山道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2、连云港志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未提供3.5吨及以上吨内燃叉车产品的销售业绩合同复印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资格评审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 至今完成过3.5吨及以上吨内燃叉车产品的销售业绩。备注: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经评标委员会一致决定,对连云港志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剩余2家南京合力叉车有限公司和连云港杭叉叉车销售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主要部件配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分别为最低价和次低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剩余2家的投标文件具备竞争性,继续评审,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