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4-08-05 09: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组建全省勘察设计评标专家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八部委局2号令)、《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OO8]63号)等文件精神,为满足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评标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召开组建全省勘察设计评标专家库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建筑、规划、结构、暖通、电气、幕墙、园林、道路、桥梁、给排水(市政、建筑)、建筑智能化、勘察、岩土(勘察、设计)、测试检测和概预算(市政、建筑)等专业人员。
二、推荐专家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
规,热心于社会服务,热心于招标投标事业;
2、自觉遵守招标投标工作纪律,服从招投标管理机构的管
理和监督,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3、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取得中级职称满五年并
为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各工程师(给排水、暖通)等),并从事勘察设计工作满八年;
4、熟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相关
技术规范和标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胜任评标工作;
5、身体健康,胜任评标工作,年龄在65周岁以下;
6、没有经济犯罪史和被取消评委资格史。
7、除招投标监管机构或交易中心人员不能报外,原则上公务员也可以申报。
三、申报程序
1、申报采取个人自愿申请、单位推荐、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审核时提供所有上传资料的原件;另外提供所有资料的复印件一套;联系人及电话:周春红 85868168、85805378),省住建设厅审核确认的办法。
2 、申报人访问“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监管系统5.0→评委申报系统→注册→即可进行申报。
3、评标专业的申报,原则上初次申报的一级类别1个,已取得评标专家资格的一级类别不超过2个,申报专业须与申报人所从事工作相一致。具体要求详见“评委网上申报系统”中的注意事项及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