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5-05-20 14:4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投标保证金退款须知
投标单位在代理公司已出具《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后方可办理退款手续。
一、办理退款手续需携带下列资料:
1、{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复印件;
2、贵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清晰);
3、投标缴款单位开具的收据原件;
二、投标缴款单位开具的收据注意以下几点:
1、收据中交款单位为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 ;
2、收款方式为转帐;
3、收款事由需写明具体投标项目名称;
三、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建设局14号窗口
联系人:王 娴 联系电话:0518-85868079
备注:2015年5月18日以后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按此办法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