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5-06-16 15:3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终止204国道连云港新浦至灌南段改扩建工程市区段施工项目招标活动”的通知
各投标单位:
我公司委托江苏广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就204国道连云港新浦至灌南段改扩建工程市区段施工项目G204SQDLQ1、G204SQDLQ2、G204SQDLQ3和G204BYHQ标段(招标编号:LYJT20150400620)开展招标活动,于2015年4月30日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中国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开发布了资格预审公告。由于本项目招标代理未声明资质等级(招标代理乙级),超越资格许可范围承揽招标代理业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终止本次招标活动,并将依法重新公开招标。
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各投标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的费用将由招标代理全额退还。
各投标人若有异议的,可以在本通知收到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出异议,异议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请各投标人收到此通知后,48小时内确认回执(回执单附后),回执单盖章后扫描发至邮箱:517753193@QQ.COM,或传真至:0518-85513797。
欢迎各投标人继续参与该工程重新招标活动。
本次通知联系人:程杰,边疆,联系电话:0518-85513797
感谢各投标人对本项目以及对我公司的支持,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