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9-11-06 16:0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各代理机构:
为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公共资源交易便利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经研究,我中心拟于2019年11月11日起调整招标综合服务费(以下简称服务费)收取方式,取消代理机构场地预约前的预缴费环节,将服务费的收取环节设定在中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按收费标准一次性办理缴费业务。请各相关代理机构按交易流程要求,及时通知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以便招标项目顺利进行。
请已发布中标公告并预缴招标综合服务费的单位于2019年11月25日前抓紧办理结算手续,逾期的预缴款将作为非税收入上缴国库。
新的综合服务费管理系统流程图详见附件。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1月6日
附件
综合服务费管理系统流程图
1、请在开标后20日内发布中标公告,逾期则无法组建新的标段(包),如有特殊情况可暂缓中标公告发布(需要填写暂缓原因,上传证明附件,审核通过方能成功暂缓);
2、请在发布中标公告5个工作日内完成综合服务费上缴国库工作,逾期则无法组建新的标段(包),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人员进行暂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