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2-13 18:0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公管办〔2020〕1号
市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力落实,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和市防控办《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保障工作,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措施。
一、全面推行线上交易
1.凡能通过网上办理的交易服务事项一律通过网络在线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项目注册、场所预约、信息发布、答疑澄清、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保证金收退、网上开标、电子化评标等。
2.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实行网上投标、不见面开标的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各市场主体一律不委派人员参加现场开标,评标专家从省综合专家库连云港子库中抽取产生。
3.交通工程、水利工程项目可参照建设工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根据实际需要视情调整交易流程,协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临时委托形式合理配置管理权限,试用现有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开展项目招标采购。
4.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要求执行。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参照建设工程、交通工程和水利工程项目运行办法执行;非招标采购项目,应以网上商城、电子竞价、在线询价等方式采购;货物和服务类招标项目应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为首要目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在建立健全应急采购内控机制、确保采购时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质量的前提下,可暂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
5.土地出让、产权交易项目仍然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使用现有电子交易系统实行全程不见面交易。
二、有序开展线下交易
6.对于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项目,如暂不具备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条件,必须采取线下交易方式的,由各招标人提出申请,经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实施。
7.招标人应合理编制招标采购需求,一般不要求项目经理、负责人等见面、候标、提供样品。招标代理机构提前预估项目规模,合理预约时间与开评标场所。原则上招标代理服务人员不超过2人,各市场主体限委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尽量以网络、电话、邮寄等方式办理相关手续,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8.对于非紧急的招标采购活动暂缓开展,具体恢复交易时间另行发布。
三、强化交易服务保障
9.确保交易服务不断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暂停提供现场交易服务期间,各方交易主体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非现场方式进行业务咨询及办理,全力保障各类交易服务不断、工作不乱。
10.加强交易现场管理。交易中心要按照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流程,储备防控物资,设置隔离点和一名防控专职人员,做好人员隔离、人员转运、场所隔离、情况上报等有关工作。对有疫情接触史、处于隔离观察期或有发热、咳嗽、乏力等异常症状人员,应主动回避参加现场交易活动。进入交易中心人员应当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专家评委参加现场评标活动时,应递交本人签名、符合防控要求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开评标候场时座位隔空就座,不随意走动,维护好服务区卫生和秩序。
11.加快推进监督方式转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政务信息化要求,依托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加快部署行政监督窗口和监督工作,实现对公共资源交易全程事中事后监督。
各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依规细化管理办法与措施,做好本行业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与监督工作。
附件:评标专家承诺书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
附件
评标专家承诺书
本人姓名: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参加2020年月日的评标活动。本人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江苏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要求。
本人承诺在评标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本人近期未去过或途经疫情高发区域。
2.本人承诺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未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3.本人配合交易服务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登记。
4.本人参加评标时提前20分钟到达评标区域,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引导。
5.评标结束后,本人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逗留。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