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4-30 15:3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企业:
常连扬镇四市公立医院第一批联盟带量采购医用耗材中选采购协议即将到期。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试行)》(苏医保发﹝2019﹞55号)、《关于成立常连扬镇四市公立医院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联盟的通知》(联盟招采〔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四市联盟成员单位临床使用需要,决定开展第一批四市联盟带量采购医用耗材续约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约范围、总量和周期
(一)品种范围: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一次性使用精密输液器、一次性喉罩,以上三个品种在四市挂网且有平台交易记录的全部产品。
(二)采购总量:按年度分配,以上品种2020年度四市联盟成员单位在省平台采购总量的80%进行估算。
(三)续约周期:延续采购周期按2年执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资格
2018年1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在四市的“江苏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和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上实际发生采购量的以上品种所涉及生产企业(进口医用耗材全国总代理视为生产企业)均可报名参与。
三、初审条件
相关企业对其在省平台有采购量的全部产品申报统一价格(降幅),符合以下条件的通过初审:
1、原中选企业,申报价格不高于四市联盟谈判中选价格的;鼓励企业进一步降价;
2、原未中选企业,申报降幅既不低于该品种原中选企业中最低降幅,又不低于该企业在四市联盟谈判时申报的最终降幅;
3、新申报企业,申报降幅不低于该品种原中选企业中最低降幅的。
四、现场确认
初审通过企业经专家现场评审,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中选:
1、确认初审条件证明材料,具体包括:2019年企业相关产品在省平台与四市联盟成员单位的交易价格等基础价格、申报降幅及承诺价格;
2、评审专家组根据省平台采购量,对原中选产品在省平台采购量大的规格,对照原中选企业价格确定谈判基价,初审通过企业同规格品种价格不高于基准价的,方可中选。
相关中选产品价格不得高于该产品在全国各省级最低挂网价格(含带量采购中选价格),也不得高于省内公立医疗机构实际最低采购价格,若有上述情况发生,则按最低价格执行。
续约周期内,如中选产品纳入上级集采,按上级要求执行。
五、相关要求
(一)初审材料
企业需同时提交基础材料及初审条件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质量及供应承诺书(见附件2);
3、2019年企业相关产品在省平台与四市联盟成员单位的交易截图等基准价格依据;
4、企业品种报名表(见附件3)。
(二)提交方式及时间
1、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本次纸质材料采取邮寄方式,不安排现场报名。同时,初审材料以电子版(PDF格式、报名表一并提交EXCEL格式)报送。邮寄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2号楼404室,常连扬镇四市阳光采购联盟办公室。电子邮箱:czybjdlcg@163.com。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5月12日。联系人:侯老师,联系电话:0519-85686541。
(三)有意向参加续约谈判的企业,于2021年5月12日17:00前,书面提交初审材料,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初审通过企业凭四市联盟办发放的参会回执,参加专家确认会。
(四)初审通过企业名单及专家现场确认时间将在后续公告中发布。
常连扬镇四市公立医院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联盟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