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8-10 09:4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近期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家及省市疫情防控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制定如下指南:
一、全面推行线上交易
1.倡导各方交易主体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非现场方式咨询及办理业务,如CA证书办理、保证金收退、网上开标、电子化评标等,凡能通过网上办理的交易服务事项均通过网络在线办理。
2.除医药采购外,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全面实行网上投标、不见面开标的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各市场主体原则上不委派人员参加现场开标。
3.政府采购进场项目全面实行“不见面”开标。
4.土地出让、产权交易项目仍然采用网上交易方式,使用现有电子交易系统实行全程不见面交易。
二、强化交易现场管理
5.参加现场交易人员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进入,自觉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做好身份登记、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卡查验等防控工作,并按照工作人员引导有序进场。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经停史、体温超过37.2℃、有疫情接触史、处于隔离观察期、咳嗽、乏力等异常症状人员,拒绝其参加现场交易活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的低风险地区来连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各方交易主体在场内应全程戴好口罩,不露口鼻,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座位隔空就座,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交易活动结束后应立即离开现场,不要滞留。
7.招标代理机构应提前预估项目规模,合理预约时间与开评标场所。原则上招标代理服务人员不超过1人,各市场主体限委派1名无疫情接触史、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8.疫情防控期间,招标(采购)人原则上随机抽取本市范围内相应专业评标(评审)专家,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量以最低法定数量为宜。
9.招标(采购)人应合理编制招标文件,原则上不要求投标人(供应商)见面、候标、答疑、演示、提供样品等。有以上特殊需求的,需经行业监管部门同意,并做到“即交即走、即答即去、即展即收”。各投标人(供应商)应事先做好样品消毒等防护措施,提前送达指定区域,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全程见证下通过指定通道送达展示现场。
三、开通应急“绿色通道”
10.对于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项目,如暂不具备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条件,或必须采取线下交易方式的,由各招标人提出申请,经行业监管部门同意后启用应急“绿色通道”服务机制,结合各行业需求统筹安排保障。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