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03-31 11:0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市各有关单位、各方交易主体:
为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有序恢复交易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倡导不见面办理。凡能通过网络、电话、传真等方式办理的交易服务事项一律通过不见面办理,包括但不限于CA证书办理、交易项目注册、场所预约、信息发布、答疑澄清、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保证金收退、场地服务费缴纳、网上开标、电子化评标等。
2.全面推行线上交易。除医药采购外,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政府采购全面实行网上投标、不见面开标的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土地出让、产权交易项目仍然采用网上交易方式,使用现有电子交易系统实行全程不见面交易。
3.有序开展线下交易。招标代理机构应提前预估项目规模,合理预约时间与开评标场所。原则上招标代理服务人员不超过1人,各市场主体限委派1名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参加现场交易活动。疫情防控期间,招标(采购)人应随机抽取本市范围内相应专业评标(评审)专家,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量以最低法定数量为宜。
4.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市内持苏康码绿码、行程码的办事人员,经测温合格并落实防控要求后,方可出入中心;市外低风险地区来连人员,经工作人员核验“一温两码”及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出入中心;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不得进入中心。
5.强化交易现场管理。各方交易主体在场内应全程戴好口罩,不露口鼻,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座位隔空就座,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交易活动结束后应立即离开现场,不要滞留。
6.安全开展交易活动。招标(采购)人应合理编制招标文件,原则上不要求投标人(供应商)见面、候标、答疑、演示、提供样品等。有以上特殊需求的,需经行业监管部门同意,并做到“即交即走、即答即去、即展即收”。各投标人(供应商)应事先做好样品消毒等防护措施,提前送达指定区域,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全程见证下通过指定通道送达展示现场。
7.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后期因政策变化将适时调整并发布,敬请关注。
技术支持电话:
朱工:18905137238
张工:18505182641
何工:18452501766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