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2-02 16: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省市相关要求, 灌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多次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对历年来留存的投标保证金进行清退,截至目前,仍有部分投标企业未能前来办理退付手续。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现就集中清退保证金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范围
自2013年9月起各投标单位参加灌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原灌南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的招标项目,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我中心交纳后截至目前尚未退付的投标保证金(以上保证金须符合退付条件)。
二、清退办法
投标企业自行核查与灌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邮储银行、民丰银行、江苏银行三个账户的往来记录,如有应该退付的,经办人持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单位介绍信、交易明细原件、单位开户行账号来办理退款手续。
三、清退时间
即日起至3月30日集中进行保证金清退,逾期未办理的,我中心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清退办理
地点:灌南县公共资源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09室)
联系人:惠珍珍 电话:0518-83696560
灌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