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灌南县网挂[2021]1号
经灌南县人民政府批准,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GN2021-01 | 人民路小学南侧地块 | 50352.46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 1.1≤容积率≤2.5 | 建筑密度≤26%(%) | 35%≤绿化率 (%) | 70 | 9630(万元) | 255(万元/亩) | 1(万元/亩)或其整数倍 |
[其他需要说明的公告事项]
 1、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地块出让范围内杆(高、低压)线、地上地下管线等由受让人按规定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特别提醒一:意向竞买人在决定参加本次竞买活动前,应自行到相关信用部门查询自身的社会信用情况,凡被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依据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本次“招”、“拍”、“挂”活动。如果仍参加竞买,在成交后进行资格后审过程中,发现竞得人被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视为竞得人违规,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其缴纳的地块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二:
(1)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须具备国内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不含暂定资质)。
(2)竞买人须在该宗地竞得之后一个工作日内,向【灌南县财政局】指定账户缴纳项目土地的外资到账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币,该保证金在竞得人满足外资实缴条件后、由竞得人持有商务部门提供的外资到账证明办理原路退还。
(3)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持满足要求的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到连云港市灌南县住建局进行审查,凭住建局出具的《竞买资格确认函》方可参加竞买,未取得《竞买资格确认函》不得参与竞买。
(4)竞得人应在竞得之日起【30】日内在连云港市灌南县注册成立外资公司或中外合资公司,并完成实缴外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美元(如为其他外资,按人民银行同期汇率折算为美元,以商务部门实际认定为准),若竞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外资实缴要求,则竞得人缴纳的外资到账保证金不予退还。
若竞得人是在连云港市灌南县注册成立的外资公司或中外合资公司,可直接按前款要求完成外资注册资本实缴,并进行开发建设。
2、该宗土地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 编号:GN2021-01
建设内容:
投资强度: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该受让宗地中用于工业建设项目的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灌南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未按规定时间完善用地手续者、拖欠土地出让金者、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满两年未开发者和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情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02月10日至2021年03月01日 ,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连云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平台(http://www.landlyg.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平台)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1年03月02日 00时00分00秒起至2021年03月11日 00时00分00秒登录网上交易平台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3月11日 16时00分00秒。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网上,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 编号:GN2021-01
报名时间:2021年03月02日 00时00分00秒 至 2021年03月11日 00时00分00秒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03月02日 09时00分00秒 至 2021年03月11日 16时00分00秒
挂牌时间:2021年03月02日 09时00分00秒 至 2021年03月12日 16时00分00秒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 1、网上交易实行报名资格后审制度,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通知书》,按须知要求将有效报名资料提交出让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确定其为竞得人,并在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全资项目公司,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
2、本次挂牌出让的其它要求,请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特别提醒,因电子认证(CA)系统升级,各设区市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将于2020年9月15日不再支持江苏CA颁发的数字证书登录及交易,请持有江苏CA数字证书的用户尽快去相应证书办理点办理新的数字证书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17.html),以免影响使用。原证书未过期用户携带原证书至国信CA证书办理点可享受免费换发服务。 未使用江苏CA的用户不受影响。
八、联系方式和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518-83696615、83696610
联 系 人:高先生、刘女士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账 号: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账号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