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连云港市本级工挂[2023]3号
经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批准,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LTC2023-G03 | 徐圩新区石化十路西、石化三道北 | 159609 | 仓储用地 | 1≤容积率 | 35%≤建筑密度(%) | 12%≤绿化率 (%) | 50 | 3592(万元) | 3592(万元) |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
[其他需要说明的公告事项]
 
- 编号:LTC2023-G03
建设内容:
投资强度:3894.75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该受让宗地中用于工业建设项目的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连云港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未按规定时间完善用地手续者、拖欠土地出让金者、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满两年未开发者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竞拍人必须以自有资金进行竞拍。本次拟挂牌出让地块无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在决定参加本次竞买活动前,应自行到相关信用部门查询自身的社会信用情况,凡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的,依据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如果仍参加竞买,在成交后进行资格后审过程中,发现竞得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的,视为竞得人违规,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其缴纳的地块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缴纳保证金的主体必须与竞买人为同一主体。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情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07月05日至2023年07月25日 ,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连云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平台(http://www.landlyg.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平台)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07月26日 09时00分00秒起至2023年08月03日 09时00分00秒登录网上交易平台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网上,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 编号:LTC2023-G03
报名时间:2023年07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至 2023年08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07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至 2023年08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挂牌时间:2023年07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至 2023年08月05日 09时00分00秒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得人不得建设"两高一资"类和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工业企业。
(二)本批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三)上述地块均采取“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出让模式,竞得人在签订合同前,须于当地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八、联系方式和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06室
联系电话:0518-85521377
联 系 人:孙先生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账 号: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账号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