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9-05 0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灌南县经挂[2024]2号 | |||||||||||||||||||||||||||||||||||||||||||||||
经灌南县人民政府批准,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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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地块出让范围内杆(高、低压)线、地上地下管线等由受让人按规定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特别提醒:意向竞买人在决定参加本次竞买活动前,应自行到相关信用部门查询自身的社会信用情况,凡被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依据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本次“招”、“拍”、“挂”活动。如果仍参加竞买,在成交后进行资格后审过程中,发现竞得人被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视为竞得人违规,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其缴纳的地块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该宗土地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 |||||||||||||||||||||||||||||||||||||||||||||||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未按规定时间完善用地手续者、拖欠土地出让金者、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满两年未开发者和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24日,到灌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lyg.com)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灌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lyg.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09月25日起至2024年10月09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9日16时。 |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灌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lyg.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宗地编号:GN2024-03 报名时间:2024年09月25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10月09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9月25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10月09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09月25日9时 至2024年10月11日16时。 2、宗地编号:GN2024-05 报名时间:2024年09月25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10月09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9月25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10月09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09月25日9时 至2024年10月11日16时。 3、宗地编号:GN2024-08 报名时间:2024年09月25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10月09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9月25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10月09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09月25日9时 至2024年10月11日16时。 |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1、网上交易实行报名资格后审制度,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通知书》,按须知要求将有效报名资料提交出让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确定其为竞得人,并在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全资项目公司,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 2、本次挂牌出让的其它要求,请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储备中心 联 系 人:刘女士、江女士 联系电话:0518-83696615、83696610 开户单位: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见网上交易系统选择的内容 银行帐号:见网上交易系统选择的内容 | |||||||||||||||||||||||||||||||||||||||||||||||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9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