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10-27 08:5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常州市、无锡市、连云港市、扬州市、镇江市公立医院部分医用耗材
联盟带量采购公告
(一)
各相关生产企业:
为推进医用耗材招采改革,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试行)》(苏医保发﹝2019﹞55号)、《江苏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细则(试行)》(苏医保发〔2020〕22号)有关要求,常锡连扬镇五市医用耗材联盟采购办公室决定开展五市公立医院部分医用耗材联盟带量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品种范围
穿刺器,其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前12位应为C16040102600、C16040202600;
真空采血管,其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前10位应为C142302203,包含部分C142303203产品;
聚氨酯隔离敷料(留置针贴,如6*7cm医用透明敷料),其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前12位应为C17010721603;
不可吸收结扎夹,其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前15位应为C11010817600002。
二、企业范围
1.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上述品种在江苏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和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阳光挂网(含备案采购,下同),并在五市公立医院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联盟成员单位有销售记录的生产企业(进口医用耗材全国总代理视同生产企业);
2. 参加企业所申报品种在本次联盟带量采购申报截止日前两年内,无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质量检验不合格记录;
3. 参加企业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印发后,无该文件所列的严重或特别严重的失信行为。
三、约定采购量
本次联盟带量采购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低于五市公立医院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联盟成员单位相关品种年度采购量的70%。
四、采购周期
本次联盟带量采购周期为1年,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计算。采购协议每年一签,必要时可延长一年。执行时间另定。
五、企业申报及信息确认
(一)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自愿参加。申报材料须加盖企业鲜章,清单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确认参加回执(见附件2);
3.产品在省平台与五市公立医院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联盟成员单位的交易截图;
4.产品质量和供应承诺书(见附件3);
5.品种报名表(见附件4);
以上材料须在报名界面上传至对应位置。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申报方式:无锡医药阳光采购平台(http://ylbzj.wuxi.gov.cn/wxyz/)“带量采购-五市联盟专区-企业报名”模块。申报时间:2021年10月27日至11月8日。
联系人:甄先生,联系电话:0510-81827047
刘先生,联系电话:0510-81827073
六、其他事项
(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企业,在2021年11月8日17:00前申报并提交资质材料。逾期未申报和未提交材料的,视同企业自动放弃。
(二)谈判规则及具体谈判时间地点将在后续公告中发布。
(三)若有尚未在无锡医药阳光采购平台注册账号的企业,请联系龚先生,电话:0510-81828441进行账号注册并领取CA。
常锡连扬镇五市医用耗材联盟采购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